倡 议 书

实践“三个结合” 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2001年3月4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全会期间,参加民建、工商联联组讲座希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到“三个结合”,即:“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在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江泽民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科学地分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明确指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企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的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通过学习和实践,使我们深切地认识到,要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就必须自觉实践“三个结合”。因此,我们向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的企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在社会主义已有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是党的富民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因此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实践者和促进者。
   二、坚持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关心国家大事,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应对加入WTO,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多提供就业岗位,多为财政创造税收,为经济发展多作贡献。
   三、坚持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不比阔气比贡献,不比财富比信誉,发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投身光彩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共同富裕。
   四、坚持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提高社会诚信,弘扬社会主义企业文化,善待员工,积极参加商会活动,争做合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推动我市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富民兴市、快速崛起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倡议人: 出席市工商联
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全体代表
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