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物价局对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取消了一批收费、基金项目,降低了一批收费标准,同时对个别项目进行调整。经清理整顿后,我市涉及商品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只包含土地登记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25个项目。
现在允许收取的25项收费涉及建设、国土、公安等部门,各单位必须亮证收费,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所收资金按规定全部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不在这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之内的涉房收费都属于乱收费,居民和开发商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