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政府改革  优化发展环境

 

政府改革不到位是主要障碍 尽管民营经济已经进入加速发展的“黄金时代”,但是,政策、法制和社会环境还不尽如人意,民营经济依然面临着竞争不公平、市场准入歧视、税费负担过重等问题。这些矛盾的焦点均集中在体制不完善。由江苏省社科联、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共同主办的“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高层论坛"日前在南京召开,该省诸多政府官员、著名经济学家和著名民营企业家与会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发表不少真知灼见。

  省政府研究室经济处赵志凌等的《加快政府改革优化发展环境》调研报告,证据充足、分析深刻,该文指出,江苏省非公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2003年前三个季度全省私营个体经济完成增加值 2547.03 亿元,增长17.8%,占全省GDP 的30%,比上年末提高 1.7 个百分点。民营经济正进入加速发展的“黄金时代”。但是,从省内外的客观情况看,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政策、法制和社会环境还不尽如人意,民营经济发展还面临着不公平竞争、市场准入歧视、税费负担重等问题。归根结底,这些问题和矛盾的焦点均集中于体制不完善。加快政府改革、完善经济体制、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已是当务之急。

  他们指出,当前政务环境对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仍有束缚,主要表现是:

  第一,歧视性政策仍然存在。现行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政策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特别是那些行业前置审查、审批规定和许可证制度,事实上存在着所有制歧视,而且透明度也不高;一些政策的制定上对私营个体经济发展仍存有诸多限制和偏见,使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经营范围、经营条件,以及土地征用、人才引进、信息的获取、户籍管理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有明显的不公平待遇。

  第二,内外资税收政策歧视。内外资税收政策差距较大,内资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进行征税,外资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进行征税,两套税收制度,虽然在应纳所得税计算、纳税年度的确定等方面基本一致, 但在税率规定、税前扣除、职工工资、税收优惠等方面仍有较大区别,并由此造成内资企业的税赋明显高于外资企业。另外,在国家收取的各项随税收附加征收的基金收费项目 , 内外资企业也有较大的差异。在外向度较高的苏南地区,民族资本和外资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的现象更为明显,如一家注册在苏州市古城区,注册资金 1368 万元,增产 3200 万元 ,2002 年年销售收入 3172 万元,利润 151 万元,有职工 176 名的私营生产型企业为例分析,如果它是一家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的外资企业的话,一年可少交税费约 40 万元。

  第三,政策落实得不到位、不平衡。“政策好 , 落实难", 这是民营业主普遍反映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政府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鼓励扶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 ,2000 年底江苏提出“ 六放 "( 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宽、放活 ) 方针 , 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意见》 [2001]2 号文件以后 , 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 , 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改善 , 初步形成了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氛围。但是,阳光难以普照 ,“六放"方针往往落实不到位,不少私营企业反映 , 许多政策下面享受不到。一些部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部门间“扯皮"、“踢球贯彻过程中效果被削弱"到了基层已经大打折扣 , 有的规定甚至没有执行。某市 1999 年将 7 项规费合并成“综合基金", 按销售收入的 1.2%向企业征收 , 这 7 项规费中,乡镇企业管理费和交通集资性收费国家和省里已分别于2001 年和2000 年明令取消 , 直到去年省里督查时才将综合基金征收标准下调到 0.9% 。 1997 年国家就取消了老干部医疗统筹资金的收取 , 可个别市还在收取。省政府2002年 6 月取消了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而某市有关部门却一直在征收,直到最近才取消。还有 ,民营科技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待遇在一些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得不到认可。

  第四,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不适应形势需要。目前,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仍然主要面向国有经济 , 没有完全做到覆盖各类所有制企业,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机关和执法单位的作风落后 , 习惯于过去的管理方式与做法,不是积极地为私营个体经济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优良发展环境,而是陷入地方保护主义,争权夺利。少数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及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用职权谋取部门利益和自身利益,执法不规范,以罚代管较为严重。有的具体办事人员衙门作风依然顽固,因一件小事得让企业跑上十趟八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看人办事、看关系办事、不找人不好办事"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地区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流于形式 , 企业还得跑各主管部门找副局长、局长 , 然后再回到窗口 , 一些政府部门和人员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江苏省执行国家和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仍有 1651 项 , 比浙江要多 1 倍左右。行政审批仍然存在项目多、 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 , 企业意见较大。海门太阳制帽有限公司上一个建筑面积 4800 平方米的生产车间项目, 从2002年6月14日起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先后盖了20个公章,交纳 26 笔规费 , 历时 8 个月 , 直到去年 2 月才被批准开工。

  第五,企业负担仍然较重。税费负担重是多年来私营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三乱"问题突出,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变换方式收费反映强烈,企业的负担依然比较重。据东部沿海某省企业调查局对 417 户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调查 , 在问及近两年社会负担情况时 , 只有 10.5% 的私营个体经营者回答有所减轻或明显减少;有 44.2% 的私营个体经营者认为社会负担有所增加或明显增加;45.3%的认为变化不大。一些不法人员对私营个体户敲诈勒索、吃拿卡要 ,私营企业时不时还要应付多个部门各种形式的检查、管理 , 还要上交各种名目的税费。徐州市某局年检时,向企业收取 800-1500 元的年检费,实际上按国家标准真正用于年检的只有 50 元的换证工本费,其余费用均摊派在报刊、协会、培训费上。最近,常州市一家企业给当地市委书记一张清单,上面列举了 63 项收费 , 该收的按上限收,不该收的被换了个名称收 , 这费那费,五花八门,有的收费依据竟然是 20 年前发的旧文件。少数中介机构借助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强迫企业接受业务代理 , 甚至有的政府部门还把一些行政职能交给中介机构办理。有的基层部门经常以评比、培训、宣传等名义变相向企业收费。

  第六,融资困难。融资渠道不畅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究其原因,一是固有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政府项目和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要求,不论企业和项目如何,大多都为防范风险而较少介入。据扬州市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全市投向私营个体企业的贷款约为 6 亿元,仅占各类贷款的 3% 左右。二是担保公司盘子太小,杯水车薪,尚不能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需要 , 省政府于2002年 10 月成立了省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但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并不理想。三是缺乏私营个体经济能够参与的直接融资市场。另外,外贸企业退税难 的状况还较普遍。据无锡市对近 100 家获得外贸经营权私企的调查 ,50% 以上的企业反映因为退税不到位而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该市滨湖区一家 2001 年获得自营出口权的企业,是国内最大的画材生产和出口厂家,产品百分之百外销欧美市场,2002年出口创汇约 800 万元,每月应退税近 50 万元 , 一年退税额累计 500 多万元 , 但退税等到一年后兑现,给企业生产和扩张带来很大困难。许多民营企业反映,银行存款储备金率上调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民营企业本来就存在的融资难、退税难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常征)

原载2004年1月14日《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