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企 参 与 国 企 重 组:
多 方 共 赢 如 何 求?
随着十六大提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处置步伐进一步加快,民营企业参与国企重组的积极性也很高。日前,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牵扯头组织的关心“民营企业参与国资处置”研讨会上,数十位专家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重组的问题发表了精辟的观点。
有机遇有甜头也有风险
鲁志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事实证明,国企改革仅仅在国有企业自身的圈子里搞重组是没有出路的,大力借助民营企业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的思路。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们已形成了一大批机制灵活、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它们已具备参与大规模国有资产处置的条件和能力,如果引导正确,措施到位,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产处置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一方面中国十五万国有企业的改制浪潮,为中国民营企业迅速做大做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负责任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产处置,有助于解决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发展地方经济。同时,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产处置,可以借此机会推动某些行业的重组与整合,改变过去国有企业难以从行业退出,由此导致的行业集中度低、过度竞争和单个企业规模较小等问题,对于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很有意义。
张文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这一次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产处置的浪潮,正好与新一轮的经济发展高潮相吻合,形成了非常好的良性互动,这对民营企业本身的发展壮大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对于我们国家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也起到非常有利的作用。
魏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重组也有失败的,失败的往往就是转制和发展两个问题没结合好。有的仅仅是转制,没有考虑到发展,产业整合失败了;有的仅仅注重了所谓的产业整合,但是改制难以进行也失败了。因此,国有资产重组,一定要考虑改制和发展两方面作用,一定要考虑改制和发展两方面作用。改制主要是解决原有国有企业体制的弊端,发展主要是对产业重新整合。
彭建国(国务院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我感到民企参与国资重组在当前既有机遇,也有甜头,但是也有风险,需要研究对策。当前日民企参与国企改制机遇很好。从改革来看,现在是国资改革的又一次高潮,国资委的成立使国有资产这块明确了主管部门,国资监管条例的出台使我们国资处置有法可依;从发展看,当前产业结构调整,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遇,从对外开放来说也是很好的机遇。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从政府来说,如果操作不当,确实会出现一些国有资产流失;从民营企业来说,如果操作不当,有可能会掉入到陷阱,两个方面都有可能有风险。
“卖给谁”的问题何时能变得简单
张春霖(世界银行企业重组专家):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中,“卖给谁”是政府面临的一个困难的选择。这个选择看上去很简单,谁给钱多卖给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上上下下都好交代,但是实际操作中并不是谁给钱多就卖给谁。因为除了钱以外,政府还有多元的目标,要考虑谁能搞好这个企业,考虑谁能够把职工的问题解决好,等等,多元目标之间怎么平衡,怎么来互相替换,就会带来一个很大的理论问题。
陈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副所长):其实产权市场和产品市场的交易规则、游戏规则都是一样的,大家买电视机不需要问这个电视机的交易对象是国有还是私人。我们现在之所以讨论它,问题在于我们现在国有资产上附着一大堆的改革成本没人支付。为什么值三千二百万的资产结果给二百万买走了,问题在于还有三千万的稳性负债没算进去,我们希望下一步改革能够把政府承担转轨成本这个问题好好解决了,到时我们讨论“卖给谁”的问题就变得轻松和容易了。
吕政(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为什么很多地方非常希望和外国企业合资,而不大愿意卖给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产的处置,要想和外资企业竞争,必须在四方面加强竞争力:一是资金问题;二是技术问题;三是国际市场销售渠道;四是市场营销经验。
贾小梁(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在我们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同等重要。民营资本的并购,外资资本到中国投资,实际上都有它的市场规律,就是说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它都希望能增值,都希望到那些劳动力价格低的地方去投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各种所有制界限将逐步打破,行业重组只看企业的竞争优势和资本优势。
参与重组还有哪些障碍
赵晓(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宏观部部长):现在,国企改革实际上已经进入到攻坚阶段,改革的国企已经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对而言,民营企业规模还太小。因此,民营企业参与到国资的处置和推动行业整合方面,尽管格林柯尔等企业做得非常好,但是从总体上看,空间并不是特别大。所以我认为,在民营企业参与国资处置前,民企应当先并购民企,实力壮大以后再参与国企处置,这样更有现实性。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当前日民企进入国资这个资产组织,遇到的一个很大障碍是相关利位置者,比如说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比如说如何安置职工的问题,还有其他方方面面的关系,这样,我们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时,不得不考虑股东中心和相关利益者中心这两者如何平衡,这可能是我们法律上遇到的最大障碍。
陈准:我们很多人一说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就会想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其实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从来不是买方的问题,买主总是越便宜越好,我们的流失问题都出在卖方上。国有企业改革中卖的这个人,卖的不是他自己的东西,我们经常看到总经理或者政府部门的人在那儿谈如何处置或转制问题,关键是卖方没有约束。而且不是卖给民企才有流失,国企之间买卖就没有流失吗?越位正的流失是要追究国企为什么会导致现在的资产状况不良,财力状况不良。
原载2003.11.19《新华日报》